雁来红两万吨/年微生物肥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9/03/22
2017年12月7日,山东省滨州雁来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根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山东省滨州雁来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两万吨/年微生物肥料项目位于沾化区古城镇开发区205国道北侧,为改扩建项目,年产2万吨微生物肥料,其中微生物菌剂5000吨,复合微生物肥料8000吨,生物有机肥7000 吨。本次项目建设在原有设施之上,具体建设内容有:新建实验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微生物实验室、无菌室、菌剂培养室,包括超净工作台、显微镜、通风柜以及灭菌锅等实验室设备;发酵系统生产线,包括种子罐、反应罐、空压机以及操作平台等设备;造粒系统生产线,造粒盘、干燥机、冷却机以及封口机等设备;配套完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山东省滨州雁来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两万吨/年微生物肥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15年12月28日通过滨州市沾化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沾环建审[2015]82号。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万元。
(四)验收范围
该项目验收范围为两万吨/年微生物肥料项目。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1、风干机和筛分机均为密封设备,配套装有引风管道,风干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直接由引风管道进入沉降室,采用重力沉降回收,之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最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发酵、腐熟过程中的臭气无组织排放;采取在运输时用胶布遮盖住、减少放置在原料堆场里的时间、用药剂除臭灭蝇等措施减少臭气排放。
(二)、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由当地农民定期清理运走用于农用灌溉,不外排,化粪池及管道采取防渗措施。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振动筛、造粒机、风机等机械设备的运转。设备均至于厂房内,对机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经厂房隔声、绿化带减噪以及距离衰减。
(四)、固废: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集中处理,不堆积。
2、原料中含有极少量的植物叶、茎小碎块杂质,在上料过程中由工人挑选出来,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集中处理。
3、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7.4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0mg/m3)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120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0.0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15m:3.5Kg/h)。发酵、腐熟过程中的臭气浓度厂界最高排放浓度为18,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中二级标准要求。
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64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由当地农民定期清理运走用于农用灌溉,不外排。
3.厂界噪声
经监测,该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6.1~58.0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6.4~48.9dB(A)之间,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要求。
四、验收结论
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了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验收人员信息详见附件